药学系(筹备)关于期末考试的规定
来源 / 发布时间 2017-11-23 / 点击 0

又到了期末考试季,为深入贯彻武院长“以考促学”的精神,营造浓厚的学习和考试氛围,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,药学系(筹备)对本学期药学、中药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做了如下规定:

一、考试时间要求

1. 考试课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;

2. 考查课的考试在该课程结束前由代课教师自定时间随堂完成。

二、考试课及40学时以上考查课的题型要求

1.单项选择题60个,每题1分,共60分;

2.多项选择题10个,每题1分,共10分;


3.填空题5道题,每空0.5分,共5分;


4.名词解释5道题,每题2分,共10分;


5.简答题(12道题),共8分;


6.论述题 7分。

   

   考试课程需编制AB两套试卷,答案单独做到Word文档,并标记清楚。于1122日之前务必发到系部邮箱。

三、考试形式要求

1.考试课在放假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;


   2. 40学时以上的考查课,鉴于上课时间比较长、学习内容比较多也按上述题型出题考试。采取课堂投影展示试题学生作答的考试形式,同时要求学生座位拉开,两人以上监考;


   3. 40课时以下的考查课,代课教师自定题型随堂考试,同时要求学生座位拉开。

4.考试课成绩,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各占50%;考查课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

5.考试结束2天后,考试课交回考试成绩单,管理记录单、成绩分析;考查课交回考试成绩单,管理记录单、考查方案。